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政令第337号)、《丽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丽政发〔2017〕64),在广泛征集、摸排走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如下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龙泉市披云山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电力工程。
二、项目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要建设“山峦层林尽染,平原蓝绿交融,城多鸟语花香”的自然美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强调,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要坚持新发展理念,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科学布局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从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肌理出发,统筹兼顾、整体实施,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全面增强。
依据《龙泉市披云山景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24年-2026年总体规划目标,完成基础设施提升与核心产品构建。其中拟建龙泉市披云山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主要为:文化体验提升:结合现状资源点,利用现有场地条件先行建设沿线主要节点;游步道环线建设:内高山至山顶游步道提升,外高山至英烈亭游步道新建,观龙台至山羊垄游步道新建,山顶区域破损游步道修缮,源头至披云观浙里红越野步道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内高山至山顶给水工程、内高山至山顶供电工程、观音庙生态停车场工程、游客中心停车场改造工程、山顶旅游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山顶区域游步道护栏及景观亭避雷设施提升工程等,目前项目的建设条件已基本具备。
三、项目建设目标
从文化体验提升到基础配套的更新迭代,展现披云山魅力,实现生态,人文,休闲的龙泉文旅新引擎。
四、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拟建地点位于龙泉市宝溪乡披云山。
五、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约1600万元。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8+涉及用地范围面积共约128502.5平方米,其中游步道提升改造及新建宽度1.2米,以及两侧生态绿化恢复共计25600.8平方米,游步道修缮及清障97015.6平方米,节点提升及生态停车场(含二期生态停车场)5886.1平方米。对现状游客中心及山顶公厕利用原有改造提升。
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