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3325020762292076/2025-17680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1-05 |
一、制定背景
随着征收成本的变动和报批规费的调整,以及基准地价的多轮更新,现行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成本价格收费标准与目前的土地市场存在较大的偏差,其次在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后,在规划上城区规划区定义已不复存在;因此划拨供地价格与区片范围亟须作出适当调整。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32号)
三、主要内容及新旧政策的差异
一是区片划分调整。原划拨成本收取标准划分为三个区片。本次调整后,确定我市行政划拨供应价格分为四个区片收取费用。
二是划拨价格标准调整。原价格为一、二类区片24.5万元/亩,三类区片17.5万元/亩。本次调整后,区片Ⅰ行政划拨供地价格为45万元/亩;区片Ⅱ行政划拨供地价格为38万元/亩;区片Ⅲ行政划拨供地价格为30万元/亩;区片Ⅳ行政划拨供地价格为26万元/亩。
四、注意事项
该文件自2025年11月7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季捷,联系电话:0578-7132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