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外地驻龙项目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建设局《丽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文明标化工地的评选活动及评选标准,根据我局《龙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龙建设〔2024〕28号)的要求,由企业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情况,我局对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2025年度龙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审核结果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建设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6日
联系单位: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 龙泉市环城东路198号
邮政编码:323700
联系电话:0578-7761918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