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丽自涉耕2025-20 单位:公顷
用地单位
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528国道龙泉西街兰巨段改建工程公路项目6#弃土场临时用地
土地坐落
龙泉市兰巨乡梅垟村
批准机关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批准文号
丽自涉耕临字[2025]第20号
用地面积
4.045
批准用途
弃土场
使用期限
自 2025年05月08日起至2028年02月23日止
复垦期限
自2028年02月24日起至 2029年02月23日止
备注
监督电话:0578-7282001 0578-712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