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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政府投资条例》已于2019年修订,《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修订,我市先行管理细则已难以适应当前新的经济形势,无法全面落实上级政策要求。为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加强政府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与上位法律法规的衔接,出台本细则。
二、工作目标
确保在严格落实上级规定的同时,做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通过可量化的界线以及可落地的流程,有力提升项目管理质效,为项目推进按下“加速键”。
三、文件执行范围
文件执行范围为龙泉市域范围内。
四、内容解读
《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覆盖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具体分为十个部分,分别为:
(一)总则共6点:说明办法制订的依据,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和管理原则,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二)项目储备及投资计划管理共6点: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度,实施年度计划编制管理,并设立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财政专项资金。(三)审批管理共12点: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审查审批管理制度,建立和规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可研审查、初设审查、项目评估、施工图专项符合性审查及分级审批等机制。(四)招投标管理共6点:明确招投标所涉内容、程序及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相关要求。(五)建设管理共7点: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法人制、代建管理制、履约担保制度、价款结算、概算执行、专项验收、产权登记等内容。(六)工程变更共11点:明确工程变更所涉的范围、审核流程及相关要求。(七)概算管理共8点:明确项目调概的定义及相关审批流程。(八)工程结算与决算共5点:明确项目结算与决算的审查内容及相关审查程序。(九)法律责任共5点: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十)附则共2点:设置兜底条款、废止旧管理细则,并明确本细则实施时间。
五、新旧政策对比
在原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政策变化和我市实际进行调整,将原来的五十五点规定修订为六十八点规定,修订的重点如下:
一是充分衔接上级最新法规条例。根据上级法规条例,迭代更新部门职责、审批规范、法律责任等各项内容。(1)严格落实限额设计。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的原则,限额设计。(2)严肃招投标合同签订与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合同的审查须按照我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合同金额变更超过10%、工期延长超过15%、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工验收前变更等应作为合同重大变更情形,招标人应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进行公开并注明原因。(3)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坚持先审核后实施。对遇到特殊情况或需要紧急抢险的工程变更,项目建设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可先行实施变更并同步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变更实施结束后30日内按规定申报工程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料说明实施情形。
二是有效结合龙泉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实际。对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链条进行补充完善。(1)增设政府投资项目中期增补程序。针对确需调整投资或新增实施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提出申请,市发改局应当会同市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追加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市财政局据此出具资金来源落实情况的审核意见,项目业主单位依据审核意见,报市发改局开展项目审批。(2)增加施工图专项符合性审查。由项目主管部门联合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图专项符合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若审查发现施工图与原初步设计批复不符,原则上不得通过审查。项目业主待施工图符合性审查通过后方可编制施工图预算。(3)单独设置概算管理部分。将概算调整相关内容细化,在原细则的工程变更与概算调整部分中独立出来,就客观因素造成的超概情况,设置相关调概流程,人为因素造成的超概情况则参照省级规定进入问责程序并开展相关后续流程。
三是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及机制,提升项目推进质效。围绕项目储备、项目前期、项目建设等各阶段,提升优化各项工作机制及工作程序。(1)优化项目储备机制。结合“一库两清单”生成机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度进行优化。开展政府投资近期、中长期项目储备库前期谋划工作,制定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明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应当从该项目储备库中选取。(2)建立和规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重大的,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取听证会、征询会、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3)规范项目评审程序。在项目评审期间,参加评审会议的部门要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并注明强制性修改意见和建议性修改意见,强制性修改意见要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所涉条款。凡是属于本阶段应审查的内容,不得将修改意见带到后续审批阶段。
六、文件施行日期
本细则自2025年5月22日起施行。
七、咨询应该找哪个部门
施行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可以通过来人来电咨询,联系人:龙泉市发改局投资科洪泽斌,电话:0578-776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