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进集体
市委办(深改中心)、市府办、宣传部、政法委、融媒体中心、社会治理中心、发改局、经济商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青瓷宝剑产业局、经济开发区、投促中心、城建中心、团市委、非遗中心、西街街道、屏南镇、安仁镇、宝溪乡、竹垟畲族乡
二、先进个人
毛余哲(文化旅游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方廷树(剑池街道)、方健(建设局)、邓伟庆(投促中心)、叶丹(医保局)、叶芳芳(发改局)、叶挺武(经济商务局)、叶晓珺(教育局)、叶海龙(小梅镇)、刘显文(塔石街道季边村)、李元超(屏南镇)、李畅(发改局)、吴晖(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余小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沈笑峰(八都镇)、张帆(市府办)、张旭(经济商务局)、张宇宇(财政局)、张武龙(龙渊街道)、张爱芬(信访局)、张景(市委办)、张慧娟(残联)、陈根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陈晓奕(法院)、陈慧欣(锦溪镇)、林熠(融媒体中心)、季乐华(应急管理局)、季丽友(组织部)、季盛财(社会治理中心)、周巧美(市委办)、郑魁(查田镇)、柳芷筠(剑池街道青瓷苑社区)、柳丽莉(经济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钟马馨(科技局)、徐丽(财政局)、徐张玲(经济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曹樟伟(公安局)、龚鸣(林业局)、管林辉(宣传部)、熊晓虹(检察院)、黎丹红(青瓷宝剑产业局)、潘枫(西街街道)
公示期从2025年1月17日起至1月24日止。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市行政中心8楼834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举报电话:0578-7262228
邮编:323700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