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公开征集龙泉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商家,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本市登记注册且具有线下实体零售门店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
2.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
3.近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或严重违法行为;
4.经营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具备一定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暂存能力,对于回收的以锂离子蓄电池为动力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做到“一日一清”;
5.应履行报废电动自行车代回收暂存义务,确保将代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带电池)交由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处理,不得自行处理老旧电动自行车;
6.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具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需获得品牌正规授权,具备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国家要求的“三包”服务能力;
7.具备一定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
8.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台账的整理,配合相关审计;
9.能够配合解决在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客户投诉和纠纷等问题。
二、活动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3日至1月20日
三、活动报名方式
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5.门头照片1张、实际经营场所内照片2张;
6.与电动自行车生产品牌签订的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授权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7.与资质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企业和市经商局各执一份,全套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线下材料提交地点:龙泉市经济商务局商贸发展科(广济街91号10楼1009办公室)
线上材料报送邮箱:1004826048@qq.com(备注企业名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报名)
联系电话:0578-7262252
四、其他说明
(1)经审核入选的商家,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商家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
(2)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各项审计、营销宣传等工作;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变相提高商品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投诉纠纷,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3)因参与商家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商家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商家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属地政府。
(4)参与商家采取自愿退出政策,活动过程中自愿退出的,应提前向商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商务部门终止其参与资格,清算资金。参与商家出现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参与资格终止后,不免除其参与政策期间所应承担的责任。
(5)活动正式启动时间由商务部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docx
2.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docx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