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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in体育足彩:印发《龙泉市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龙泉市 时间:2024-06-04 10:30: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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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提升畜禽养殖场安全防范能力,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将《龙泉市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9日


龙泉市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bbin体育足彩: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bbin体育足彩: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有限空间场所风险辨识、安全管控和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全面提升畜禽养殖场安全防范能力,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行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制度。指导畜禽养殖场建立健全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操作规程,建立完善有限空间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的,须由外包机构提供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开展风险辨识。按照规定对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风险等级,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风险警示牌。

(三)配置安全设备器材。指导养殖场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呼吸防护用品等。存在可燃性气体的有限空间,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器材。

(四)开展教育培训。发放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简便易行的作业手册,集中开展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事故警示案例教育培训。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一次教育培训。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5月-6月)。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养殖场排查清单,开展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风险辨识。6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将排查清单(附件2)、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月)。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对照本次行动内容要求,对养殖场制度不全作业不规范、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牌缺失、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备器材未配备等情况进行整改。组织养殖场主体开展教育培训。

(三)收尾总结阶段(9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对养殖场整治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市里将视情开展随机抽查。各地于9月25日前将行动工作总结和《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附件4)报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认识。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作业涉及范围广,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督促养殖主体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红线”意识,抓实专项整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密组织。属地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将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督促有关主体认真做好自查自纠。

(三)强化执法。属地要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推进各类隐患整治到位,确保生产安全。

(四)建立机制。要对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问题进行总结、提炼,举一反三。积极推进养殖主体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始终将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电话:)

附件:1.畜禽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安全生产指南

2.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清单

3.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情况统计表

4.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

畜禽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贮存设施

安全生产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畜禽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贮存设施的安全生产。沼气设施安全生产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等执行。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

《头部防护 安全帽》(GB 2811)

《坠落防护 安全绳》(GB 24543)

《呼吸防护 长管呼吸器》(GB 6220)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GB 12358)

三、术语和定义

1.畜禽规模养殖场

养殖规模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确定。畜禽规模养殖包括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家禽等畜种。

2.畜禽粪污

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尿液、污水、养殖垫料和少量散落饲料等的总称。污水一般为混入粪尿的冲洗用水和滴漏饮用水等。

3.液体粪污

干物质(DM)含量<15%的畜禽粪污。

4.液体粪污贮存设施

专门用于处理或暂时存放液体粪污的设施。包括密闭的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和敞口的液体粪污贮存设施。

四、基本要求

以保障畜禽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贮存过程中人员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围绕养殖场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建设、运行、处置三个阶段的安全操作要点,聚焦防中毒、防缺氧、防淹溺、防火、防爆等关键安全要素,通过科学建设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强化安全运行措施,提高规范处理水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五、操作要点

1.建设阶段

1.1新建、改建、扩建液体粪污贮存设施,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同步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1.2设计文件中应体现对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安全生产的要求,具体包括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消防避雷、报警监控等主要内容。

1.3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应选择地势平坦处建设,尽可能避免依山、依水而建,防止山体滑坡、水体倒灌等情况发生。

1.4场区内建设的道路应确保消防车、急救车可顺利通往可能出现事故的地点。液体粪污贮存设施之间的距离应符合通风、防火的规定。

1.5密闭的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含覆膜设施),应设置通风口或气体收集处理装置,降低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1.6在液体粪污贮存设施的必要位置应按照GB 2894要求,设置防中毒、防火、防跌落等安全防护设施或警示标识(参考附录A)。

1.7有条件的养殖场可在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周围安装监控、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等设备。

2.运行阶段

2.1养殖场应建立健全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安全巡查、检修维护、应急处理等制度,应定期对设施进行巡检,发现有破损、毁坏等情况要及时维修,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维修。

2.2养殖场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2.3养殖场应适当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定期检查、维护或更换,确保正常使用。所有人员应熟悉防护救生用品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2.4密闭液体粪污贮存设施中存有畜禽粪污时,严禁人员进入作业,可采用机械抽取方式处理利用畜禽粪污。

2.5作业时必须提前对液体粪污贮存设施进行通风,保证设施内易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含量控制在安全规定值以下(参考附录B),尽可能选择符合GB 12358要求的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检测,或经小动物实验证明无危险后,方可进入作业。

2.6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应佩戴符合GB 2811、GB 24543和GB 6220要求的安全帽、安全绳、呼吸器等防护用品。必须要有两名以上成人在设施外监护并保持实时通信。作业过程中应持续采取机械通风,严禁使用明火作业。

2.7作业中断,作业人再次进入时,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和环境判定。新投入使用或停运后重新启动的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必须对构筑物、管道、闸阀、机械、电气、自控等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2.8维修相关设施设备时,维修人员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防护围挡,在醒目位置悬挂维修、注意安全等标识后,方可作业。

2.9清捞浮渣、杂物及清扫堰口时,应有安全及监护措施;在构筑物上和敞口设施周边巡视和作业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坠落。

2.10严禁无安全防护措施人员在覆膜设施上活动,尽可能避免无关人员在覆膜设施周边活动。

2.11遇大雨、大风、大雪等极端、特殊天气,应尽可能减少作业。需重点关注设施安全问题,组织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3.处置阶段

3.1失去利用价值的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建议及时拆除;未及时拆除的,应封堵盖板并设置警示标识,严禁人员随意进入;另做它用的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应遵守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要求。

3.2拆除液体粪污贮存设施时,应提前排除潜在危险,在周围设置安全栏杆,严禁人员在无防护措施下提前进入,进行特殊拆除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应妥善处理,地面应恢复平整。


畜禽养殖户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安全操作明白纸

十严禁

1.严禁未辨别风险进入设施。

2.严禁未充分通风进入设施。

3.严禁未检测合格进入设施。

4.严禁无防护装备进入设施。

5.严禁无人员监护进入设施。

6.严禁无应急措施进入设施。

7.严禁携带明火入设施作业。

8.严禁设施未断电开展维修。

9.严禁无防护措施盲目施救。

10.严禁无安全措施拆除设施。

十必须

1.必须主动了解安全生产知识。

2.必须熟知有毒有害气体危害。

3.必须熟悉相关设施安全风险。

4.必须先通风再检测才能作业。

5.必须专人全程监护才能作业。

6.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才能作业。

7.必须断电设置围挡才能维修。

8.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才能施救。

9.必须转移伤员至空气流通处。

10.必须拨打120寻求紧急救援。

1.禁止标志的名称、图形符号

序号

名称及图形符号

设置范围和地点

1


严禁烟火的场所,粪污贮存池(含氧化塘、化粪池、粪污暂存池等)、生产厂区、设备间等容易产生易燃气体的地方。

2


禁止吸烟的场所,粪污贮存池(含氧化塘、化粪池、粪污暂存池等)、生产厂区、设备间等容易产生易燃气体的地方。

3


严禁明火的场所,粪污贮存池(含氧化塘、化粪池、粪污暂存池等)、生产厂区、设备间等容易产生易燃气体的地方。

4


禁止碰撞易产生火花的场所,粪污贮存池(含氧化塘、化粪池、粪污暂存池等)、生产厂区、设备间等容易产生易燃气体的地方。

5


禁止触摸有危险性的设备,粪污处理设备、电气设备、机械绞盘等用电设备的地方。

6


禁止靠近的场所,粪污贮存池(含氧化塘、化粪池、粪污暂存池等)、变压及供配电设备等。

7


禁止玩耍的场所,粪污贮存池(含氧化塘、化粪池、粪污暂存池等)、覆膜粪污贮存设施、变压及供配电设备及周边等。

8


禁止攀爬的场所,粪污贮存池(含氧化塘、化粪池、粪污暂存池等)、覆膜粪污贮存设施、变压及供配电设备临边围栏等。

9


禁止翻越的场所,粪污贮存池(含氧化塘、化粪池、粪污暂存池等)、覆膜粪污贮存设施、变压及供配电设备等周边有隔离护栏的区域。

10


禁止挪动消防器材的场所,生产厂区、消防管理场所,有火灾隐患的重点区域等。

11


严禁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带入,粪污贮存池(含氧化塘、化粪池、粪污暂存池等)、覆膜粪污贮存设施等。

12


禁止重载货物车辆通行的场所,地沟盖板,粪污贮存池的盖板等。

13


禁止单人作业的场所,地沟、井下,粪污贮存池(含氧化塘、化粪池、粪污暂存池等)、覆膜粪污贮存设施等受限空间。

14


禁止使用电子设备的场所,粪污贮存池(含氧化塘、化粪池、粪污暂存池等)、覆膜粪污贮存设施等可能存在气体泄漏区域。


2.警告标志的名称、图形符号

序号

名称及图形符号

设置范围及地点

1


有淹溺危险的地方,敞口液体粪污贮存池(含氧化塘、化粪池、粪污暂存池等)等。

2


有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气设施和线路处,粪污处理设备、蓄水池(泵房)、变配电设施、控制柜等。

3


有霜、露、积水等易发生路面湿滑需要小心注意以防滑倒落水的场所,蓄水池、敞口液体粪污贮存池等。

4


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场所,地沟、粪污贮存池(含氧化塘、化粪池、粪污暂存池等)、排粪沟等。

5


易发生坠落事故的场所,作业平台等高处、地沟井下、密闭液体粪污贮存池等洞口或通风口。


3.指令标志的名称、图形符号

序号

名称及图形符号

设置范围和地点

1


需要及时并加强通风的场所,粪污贮存场(池)、地沟、排粪沟、检查井等有限空间。

2


检修时必须及时通风的场所,液体粪污贮存池(含氧化塘、化粪池、粪污暂存池等)、地沟、检查井等有限空间。

3


检修时必须使用防爆灯的场所,存在易燃气体的液体粪污贮存池、地沟、检查井等有限空间。

4


必须穿戴防护用具(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所,密闭液体粪污贮存池、排粪沟、地沟及检查井等有限空间。

5


双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绳,液体粪污贮存池、地沟、检查井等有限空间。

部分有毒有害气体的报警值

气体名称

报警值

mg/m3

20℃,ppm

硫化氢

10

7

二氧化碳

18000

9832

30

42


附件2

乡镇(街道)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清单

序号

养殖场名称

养殖种类

粪污贮存池数量(个)

容积(m?)

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是否列入专项整治




























































































附件3

乡镇(街道)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情况统计表

召开会议(次)

发文或制定方案(个)

落实专项整治经费(万元)

出动排查人数(人)

排查养殖场数量(个)

存在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隐患养殖场数量(个)

列入专项整治养殖场数量(个)









附件4

县(市、区)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

教育培训

专项整治情况

监督执法情况

开展教育培训(次)

参加教育培训(人次)

发放宣传资料(份)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次)

列入专项整治养殖场数量(个)

完成专项整治养殖场数量(个)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养殖场数量(个)

设置警示标识标牌数量(个)

设置防护隔离设施数量(个)

养殖场配备安全设备器材(台、个)

开展执法检查(次)

处罚养殖场数(个)

处罚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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