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益,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经村级申报、乡镇初审、主管部门、财政局联合审核、集体评审后,确定了《龙泉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计划》。现将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23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市民宗局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578-7752582)
附件:龙泉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计划
龙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8月10日
龙泉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