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中心、处)、司法所:
《龙泉市司法局 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局党组研究讨论通过,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科室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执行到位。
二、承办科室要认真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浙档发〔2020〕14 号),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由办公室归档,确保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到位。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者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相关科室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2022年度龙泉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龙泉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度龙泉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龙泉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送审稿)》 | 司法局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bbin体育足彩: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 3.《丽水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 2022年8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 2022年10月 | |||||
提请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2022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