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丽政发〔2017〕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度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附件:《2022年度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2年度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龙泉市质量与标准化 “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龙泉市发改局 | 《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2025年)》《龙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2022年3-4月 |
专家认证(评审) | 2022年4月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审查 | 2022年5月 | |||||
集体讨论 | 2022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