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龙泉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龙泉市宝溪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公示如下:具体内容见附件。
一、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八)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 二、监督方式:
1.执法监督部门:宝溪乡纪检委
2.监督电话:0578-7421810
三、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做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宝溪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附件1.docx
附件2:宝溪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附件2.docx
附件3:宝溪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附件3 1(1).docx
附件4:宝溪乡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附件4.docx
附件5:宝溪乡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附件5.xls
附件6:宝溪乡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制度附件6.docx
附件7:宝溪乡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附件7.docx
附件8: 宝溪乡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表附件8.docx
附件9: 宝溪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9.xls
附件10:职责权限相关网址附件1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