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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津贴申领办事指南

索引号:002656409/2021-43313 生成时间:2021-05-25 09:19:21 发布机构:市人力社保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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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简述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病残津贴申领 

(二)办理材料

1、企业职工携带《企业职工因病退休(退职)及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花名册》;

2、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买断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

3、职工本人人事档案。

4、办理因病提前退休、领取病残津贴审批申报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

5、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申报需提供市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后出具的《特殊工种认定审批表》。

(三)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四)办理时限: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五)结果送达:网上公示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八办理机构及地点: 龙泉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九)咨询查询途径:0578-12345

(十)监督投诉渠道:057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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