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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信息公示

索引号:002656425/2020-39466 生成时间:2020-12-04 17:02:59 发布机构:龙泉县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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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龙泉市龙渊街道中山东路136

申请信息公开联系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35号

邮编:323700

举报投诉电话:0578-12336

    一、行政执法依据

 主体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等法律法规。 

    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执法权限: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bbin体育足彩: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bbin体育足彩: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龙泉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第三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丽水市委和市委bbin体育足彩: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乡镇(街道)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市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负责存量房交易及相关房屋面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市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