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市区禁燃区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向媒体记者介绍了“市区禁燃区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整治行动”的开展及相关政策。
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的燃烧是城市大气污染源之一,蜂窝煤燃烧过程中释放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极易造成消防安全及人员中毒事故,燃烧剩余的煤灰、煤渣处置不到位必将影响生态环境质量。同时,从燃烧效能角度来讲,蜂窝煤作为燃料使用,也已不具备经济效益。因此,取缔蜂窝煤生产销售单位、严禁高污染燃料使用是大势所趋。
据了解,截至5月底,我市所有蜂窝煤生产单位已全部停产停业。截至6月底,各蜂窝煤生产单位均已完成厂房清空工作,并通过整治办验收,实现了市域范围内蜂窝煤零生产、城区零销售的既定目标。截至8月初,我市已回收居民和餐饮单位蜂窝煤2160个、煤球炉379个,蜂窝煤使用量相比去年同期减少80%。城区范围内餐饮单位已基本购置新型灶具,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治办具体是如何推进蜂窝煤生产单位的关停工作的?”“整治办对于回收截至日期后仍在使用的行为如何处置?”……在听完情况介绍后,媒体记者纷纷围绕群众关心的话题进行踊跃提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一一解答。
接下来,市整治办将继续采取“奖励回收”和“没收重罚”的举措,对市区存量蜂窝煤和燃煤设施进行统一处置,坚决取缔禁燃区内存量和使用燃煤设施、蜂窝煤行为。同时,运用“勤巡密查”加“联合执法”的方式,对市区范围内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的生产、销售、使用进行常态化的巡查,杜绝禁燃区内生产、销售、使用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行为的反弹。龙泉新闻网讯(记者刘赐平)